各院部: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2019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规定,2019年春季我省高校教师资格的申请继续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对象:
在教学岗位工作且符合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专职教学人员(含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
(二)网上报名:
时间:4月8日至4月22日之间的系统开放日7:00—17:00
(三)网上报名流程
1、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从“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网上注册。申请人须严格根据规定,选择任教学校所在地的省份(湖北省)及认定机构(湖北省教育厅),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并根据各现场确认点的确认范围,选择正确的现场确认点(武汉交通职业学院)。
2、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的填写申请信息(特别提示:“工作单位”须严格按学校校名全称填写,不得增加或删减;如因信息填写不规范或不完整造成不能认定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3、申请人必须在网报系统中上传提交近期免冠.jpg格式电子档照片,照片文件必须符合系统中注明的相关要求(尺寸是114像素×156像素,大小在19K以内,并且必须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为同一版)。
4、核对所填报名信息。
5、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
6、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7、请申请人自行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下载“个人承诺书”,如实填写并打印交所属高校人事部门盖章。
8、报名结束以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四)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
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组织各专业专家对申报人员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进行测试。各申请教师可提前做好试讲准备,注意试讲内容须与所提供课表学科内容相一致。
(五)现场确认:
时间:4月9日—4月24日(工作日)
地点:人事处819办公室
联系电话:88756046 熊小青
现场确认申请人应携带以下资料:
(1)网上报名的报名号;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
(3)非师范专业学历提供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或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或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原件、复印件,师范专业学历提供原始学籍档案和教学实习档案复印件(档案管理单位需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4)《个人承诺书》1份(在网上报名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
(5)体检表1份(学校指定医院为武汉市第七医院,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前往体检);
(6)非师范专业学历提供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表(面试、试讲)各1份(由人事处组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
(7)学校出具的拟聘专任教师证明材料 (专任教师劳动合同,专任教师岗位调令、教师类职称证书等)原件、复印件1份,辅导员岗位等同教师岗位(由人事处统一出具);
(8)由教务处教务管理系统打印的最近一年以上(不包含本学期)教学任务(课表)(加盖教务处公章),辅导员课表可由学工部门提供;
(9)副教授、教授或获得博士学位者可以免试普通话和教育学、心理学及专业技能测试,符合免试条件者,须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10)学历证书原件与《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11)《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所有资料用档案袋装订,外贴封面(模板见附件)
2019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