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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校推广使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的通知
2019-02-28 11:43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省委办公厅印发《“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湖北省建设管理使用工作方案》和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高校推广使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的通知》要求,校内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及时全面推进“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使用对象
全校各级党组织,全校教职工党员和学生党员,确保全覆盖。
二、下载及注册完成时间
3 月5日前
三、使用方式
“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由PC端、手机客户端两大终端组成。PC端用户可登陆网址或通过搜索引擎搜索浏览,手机用户可通过各手机应用商店免费下载使用,完成下载后要求使用本人手机号码进行实名注册并认证。
四、学习要求
(一)尽快搭建学习组织架构。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指定1名党员同志作为本单位党组织的学习管理员,负责本单位学习组织架构管理和平台的推广使用等工作。学习管理员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中建立本单位相应的学习组织(以机关党总支为例,该学习组织名称为“机关党总支”,在学习平台中建立机关第一至第九共九个党支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通过扫描附件1中的二维码提交学习组织认证申请,申请成功后将成为中共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党委学习管理组的下级学习组织,再自行进行党支部的组织架构和组织本单位师生党员进入本组织内使用学习。
(二)及时上报注册情况。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于3月5日下午16:00前,将本单位1名学习管理员及本单位党员注册情况(附件2)报送党委宣传部。
(三)抓好使用,务求实效。党员干部要带头参加学习,组织好广大党员运用学习平台开展网上学习,参与在线互动活动,把平台学习活动与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等结合起来,把学习工作落到实处。
(四)加强工作督导和考核。学校党委宣传部将定期统计各级党组织“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学习使用情况并按要求上报。学校把二级单位关于学习平台使用情况列入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省教育厅还将不定期对我校学习人数、积分等情况进行统计通报。
联系人:余雨龙,联系电话:88756031。
党委宣传部
2019 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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