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事地点
教师楼223:领取号码,等待叫号。
教师楼239:补拍照片。未携带1寸登记照的,请在现场确认前补拍。补拍不用领取照片,由拍摄方统一洗出照片后交至教师楼235。
教师楼235:材料审核,毕业生现场确认信息。
二.材料清单
1.贫困残疾人家庭及城乡低保家庭的毕业生:
①毕业生所在家庭低保证(复印件)。
② 银行打印的2018年9月-12月低保金领取银行流水记录,需银行盖章。
注意:①.低保证户主如是毕业生父母,提供与父母亲属关系证明材料(户口复印件);迁户、销户或者分户的毕业生,提供公安机关、村(居)委会开具的证明。低保证户主如是毕业生其他亲属,“家庭保障成员”页面中有毕业生本人或其父母的,属于申请对象。否则,不属于申请对象;②.银行流水上的账户姓名,需与低保证上的姓名一致。
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毕业生:
提供《扶贫手册》整本复印件(应记载家庭成员信息),重点需要复印清楚“家庭成员”页面。
3.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只要在校期间获得过助学贷款即可(任意一年)。需提供的材料是:
①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整套复印件
②与合同年份一致的学校收款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凭证左上角须有“生源地贷款”字样。
4.社会孤儿毕业生:
毕业生本人《儿童福利证》复印件。
5.烈属毕业生:
《烈士证明书》或者《烈属优待证》(复印件)。
6.残疾毕业生:
毕业生本人《残疾人证》复印件。
除以上资料外,每名申报求职补贴的19届毕业生还需携带本人1寸登记照一张。
三、注意事项:
1.网报和现场确认两步申报程序缺一不可,超过时间无法补报。
2.现场确认是毕业生本人的,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学生证原件。委托代办人办理的,代办人需出具委托函,毕业生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3. 材料不全、字迹不清、印章不清等不符合要求的无法办理。
4.不损害公共财物,不要随便乱扔垃圾,不在办公区域内饮食、吸烟或者大声喧哗,听从校方安排指挥,讲文明、树新风,端正自己的言行。
请符合申报求职补贴条件的毕业生于2019年1月2日至5日8:30-16:30携带完整资料前来现场确认,错过时间不能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