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课部):
为落实教育部教高厅下发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2019
】
1
号)文件精神,请各二级学院(课部)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加强学校教学实训室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所属教学实训室配套的安全规章制度,具体包括:
一、实验室安全责任制度;安全管理组织架构图,显示各级管理责任人级任务分工,至少应包含校、院、实训室管理员(安全员)三级人员的责任分工
;
二、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管理内容,管理人职责等);
三、实验室安全操作规范(根据实验室特征);
四、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师生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培训考核等);
五、实验室
6S
管理制度;
六、实验室危险源监管制度(危险源排查、记录、监控、整改、应急措施等);
七、实验室应急预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做好应急对策、疏散方案、应急演练、应急资源储备等);
八、实验室台账制度(要求做好所有安全管理记录,包含培训记录、演练记录、实验室(设备)全生命周期检查维护记录、整改记录、上课记录等)。
为使学校实训室安全管理制度做到相对规范和统一,各二级学院(课部)应参考教务处提供的相关模板和安全管理制度(详见附件),同时结合本学院(课部)实训室的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并制成展示板安装在实训室醒目位置。
请各二级学院(课部)在
4
月
18
日之前按要求完成此项工作,以便于更好地迎接后期省教育厅对学校实训室安全管理工作的专项检查。
工作联系人:王小里
联系电话:
88756056
附件:
1.
实训室安全管理组织架构图;
2.
实训室安全管理制度;
3.
实训室
6S
管理展示板;
4.
安全教育台账、实训室应急疏散预案、消防通道疏散示意图、安全教育宣传记录承诺书及表等;
5.
实训室安全检查记录表。
教务处
2019
年
3
月
13
日